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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补充内容、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补充内容

来源:小店区水务局 | 作者:水务局管理员 | 日期:2017-10-27 浏览量:100


太原市小店区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补充内容

 

          1、机构设置情况:水务局内设科室:办公室、人事劳资科、计划财务科、农村水务科、工程管理科、

          2、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安排收入249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99.69万元;2016年预算安排收入2353.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53.77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收入145.92万元,增加比例6%,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9.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54万元;农林水事务增加131.84万元。

2017年预算安排支出2499.69万元,2016年预算安排支出2353.77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支出145.92万元,增加比例6%,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9.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54万元;农林水事务增加131.84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安排费用22.22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3.54万元,原因:2017年增加工会经费1.85万元,福利费增加3.35万元;因人员减少,办公经费等0.66万元,购置费减少1万元。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明细:办公费54000元,供热费44888元,培训费1000元,燃油(维修)费40000元,招待费5400元,福利费38100元。教育经费270元,工会经费18504元,零星购置费20000元。

4、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安排2万元零星购置费。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

5、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7年10月27日

  

  

 太原市小店区水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补充内容


          1、机构设置情况:水务局内设科室:办公室、人事劳资科、计划财务科、农村水务科、工程管理科

          2、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总收入4944.55万元,2015年决算总收入7126.95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减少2182.4万元,减少比例30%。

原因:2015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63.19万元,2015年9月下达中央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2995万元,同年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1600万元;项目资金增加,决算收入增加。2016年项目资金安排减少,决算收入降低。

2016年决算总支出5552.35万元,2015年决算总支出6023.91万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471.56万元,减少比例7.8%,2016年项目资金安排减少,决算支出降低。

政府性基金2015年市级安排25.02万元,2016年市级安排24.74万元,减少0.28万元,减少比例1%。该资金是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资金,因人员减少,资金减少。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项目其中货物采购15.72万元。

4、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5年安排“三公”经费4.44万元,其中:招待费0.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2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三公”经费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招待费0.6万元。预算安排经费增加的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有原来的18600元/辆提高到20000元/辆,招待费减少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按人员计算的招待费减少。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2万元,2016年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发生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公务用车购置数3辆,保有量3辆,因1辆公务车改革政府收回拍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减少,实际本年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剩余2万元由财政收回。

我单位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及人数为0,2015年没有预算经费安排,也没有发生该项支出,2016年也没有预算经费安排,也没有发生该项支出,无增无减资金。

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0.72万元,2016年初预算安排0.6万元,上年度及本年度都没有发生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接待批次、人数为0,无增无减资金。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由财政收回。

                                           

                                                                                        2017年10月27日